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0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33.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50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0亿元,育林基金收入3.5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4.6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3.9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2亿元,车辆通行费收入21.2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25.3亿元。
2010年全省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33.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50亿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20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5.2亿元,育林基金支出3.5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4.6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3.9亿元,车辆通行费支出21.2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25亿元。
2010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0.3亿元,主要是部分收入项目需清算后才能开支。
需要说明的是:1.以上是省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省后,再汇编2010年省级总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2.为进一步扩大内需,2010年财政部将继续代地方发行2000亿元国债。目前我省正在申报发债额度和项目,待批准后再调整预算,届时将专门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2010年省级预算
1.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0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80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增长9.7%。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47.5亿元,其中:增值税6.3亿元,营业税3.2亿元,企业所得税13.1亿元,个人所得税0.4亿元,其他税收收入24.5亿元;非税收入32.5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19.2亿元,专项收入4.7亿元,其他非税收入8.6亿元。
省级地方财政收入80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693.6亿元(含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中央财力性补助资金)、市县上解收入33.3亿元、其他收入18.5亿元,减补助市县支出581.7亿元(含2010年公共财政政策由省补助并在市县列支的资金)、上解中央支出4.1亿元,2010年省级预算财力239.6亿元,比2009年预算财力216.8亿元增加22.8亿元,扣除需专项安排支出的非税收入等因素12.8亿元,可统筹安排的预算财力比2009年增加10亿元,主要用于确保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支出法定增长,基建技改投资、省直单位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及工资进档、增加薪级工资,军队、武警等部队经费,政法经费,提高科技支出比重,省直执收执罚部门经费保障等刚性支出需要。据此,2010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239.6亿元。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32.9亿元;公共安全16亿元;教育33.1亿元;科学技术5.5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7亿元;医疗卫生4.1亿元;环境保护3.5亿元;农林水事务38.1亿元;交通运输31.1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7.9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0.7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亿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4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9亿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10.3亿元;其他各项支出20.8亿元。
农业、教育支出分别比2009年预算数增长7.2%、9.3%,主要是大量的专项经费在公共财政政策中新增安排并在市县列支;科技支出比2009年预算数增长55.6%。这三项支出均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4.5%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0年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1.2亿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0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4.5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8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3亿元,车辆通行费收入20.6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2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设区市上解收入,减去补助设区市支出等,基金预算总收入为26.8亿元。
根据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和有关规定,2010年省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5亿元。其中:彩票公益金支出1.5亿元,育林基金支出0.4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0.5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8亿元,车辆通行费支出20.6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1.7亿元。
2010年省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0.3亿元,主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要待下年度与市县清算后再开支。
(三)省水利厅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核省水利厅部门预算草案。
省水利厅2010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1.收入预算5668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539.2万元,事业收入123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246万元,其他收入49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102.51万元。2.支出预算56686.91万元。按支出项目情况是:基本支出13321.4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60.9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7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82.09万元,项目支出36203.2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7162.2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是:农林水事务53382.98万元,教育支出3015.91万元,科学技术13.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26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5万元。
以上是省水利厅本级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其他用于水利建设的支出在公共财政政策中已作了考虑。
三、完善体系,突出重点,继续推进公共财政建设
根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省财政在连续三年实施公共财政政策基础上,多方筹措资金,继续加大投入,新增72亿元(若加上中央专项资金3.9亿元,则为75.9亿元),围绕十个方面实施56项公共财政政策,加上以前年度出台今年继续实施的项目,省财政投入总量达244.8亿元,以增强政策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推动经济社会事业更好发展。今年增加安排资金或新出台的十个方面56项政策具体是:
——社会保障
1.省属企业改革专项资金安排10亿元。
2.支援小金县灾后重建资金安排3亿元。重点用于灾区医疗、教育以及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3.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扩大城市低保覆盖面,提高城市低保财政补差水平增加安排3.31亿元。将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212元提高到252元,城市低保对象由93万人增加到100万人,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25元,由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180元。省财政总量达6.74亿元。
4.提高农村低保财政补差标准增加安排1.44亿元。将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增加10元,由65元提高到75元。省财政总量达6亿元。
5.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增加安排1215万元。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再增加60元,其中:分散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由1260元提高到1320元;集中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由1860元提高到1920元。省财政总量达2.7亿元。
6.提高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补助标准增加安排840万元。将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25元,城镇和农村对象的月平均生活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25元和185元。省财政总量达4300万元。
7.提高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增加安排4500万元。将月人均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5元,达到245元。省财政总量达2.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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