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5日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海南省财政厅
一、2009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78.2亿元,增长23.0%(与2008年决算数相比,下同),完成预算的108.8%,加上转移性收入355.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收入267.7亿元,调入资金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5.2亿元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9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533.5亿元,增长28.8%。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484.5亿元,增长35.3%,完成预算的100.6%,加上转移性支出49亿元(其中,上解中央支出1.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亿元,调出资金0.5亿元,结余结转42.1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总支出533.5亿元,增长28.8%。全省地方基金预算收入121.5亿元,增长43.1%,完成预算的124.5%。全省地方基金支出117.1亿元,增长45.1%,完成预算的105.1%。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299.7亿元,增长30.4%。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601.6亿元,增长37.1%。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2.8亿元,增长21.6%,完成年度预算的112.3%,加上转移性收入328.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收入267.7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2亿元,调入资金4.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1.4亿元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9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收入391.6亿元,增长29.4%。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47.8亿元,增长13.4%,完成预算的90.0%(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原列省本级支出的37.3亿元基本建设资金执行中改列市县支出,按照上年同口径计算,完成预算的112.7%),加上转移性支出243.8亿元(其中,上解中央支出1.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09.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5.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亿元和结余结转13.9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支出391.6亿元,增长29.4%。省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收入26.5亿元,增长6.6%,完成预算的101.5%。省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支出19.8亿元,下降4.9%,完成预算的79.3%。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89.3亿元,增长16.7%。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167.6亿元,增长10.9%。
(一)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狠抓支出管理,结余结转大幅下降。
(三)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资金向民生倾斜。
(五)全力以赴,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
(六)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七)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加大科技和文化体育事业投入。
(八)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九)加大环境治理投入,支持生态省建设。
(十)提高市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十一)锐意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机制。
二、201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0.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277.8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收入348.1亿元,同口径增长6.5%。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43.3亿元,同口径增长14.7%,加上转移性支出204.8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支出348.1亿元,同口径增长6.5%。省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收入26.5亿元,增长0.1%。省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支出21.4亿元,增长8.1%。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收入合计为96.8亿元,增长8.5%。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164.7亿元,下降1.7%。
2010年省本级预算财力233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预算执行中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增加等;项目支出84.3亿元,占36.2%;上解中央支出3.6亿元,占1.5%;补助市县支出112.1亿元,占48.1%。省本级预算财力主要安排情况是:
(一)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确保国际旅游岛建设开局良好。
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推进国际旅游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用于筹建旅游发展控股公司,构建旅游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种子效应;支持洋浦航运物流中心和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设;支持科学编制和完善国际旅游岛总体规划,促进全省资源得到统筹考虑、有序开发、协调利用;支持实施旅客购物免退税政策所需信息系统等软硬件设施建设;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口岸监控管理水平,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要求。
(二)落实民生规划资金,确保教育、科技、农业支出法定增长。
根据《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2010年省财政计划投入重点民生资金31.8亿元(含农垦6.9亿元)。其中,省财政计划安排24.9亿元,实际安排27.3亿元,增长24.2%。
(三)支持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14.5亿元,加上补助市县2.3亿元,共安排16.8亿元,扣除农垦增减变动因素,增加1.5亿元,增长19.4%。
(四)改善教师待遇,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教育支出安排15.1亿元,加上补助市县16.4亿元,共安排31.5亿元,增长69.0%。主要项目: 安排6.3亿元,拉平中小学教育(含高中、职教和幼教)阶段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水平;安排5.3亿元,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使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受益;安排0.1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补助;安排1.4亿元,用于开展校舍抗震安全工程、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和中小学校舍改扩建;从农垦下划综合财力和基数补助中安排7.8亿元,用于农垦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所需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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