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省经济止滑回升、向好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增长质量明显提高;支出结构继续优化,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省财政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1050.6亿元,执行中未发生变动。根据快报统计,2009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74.16亿元,为预算的111.8%,同口径增长21.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86.65亿元,为预算的110.6%,增长21.1%;非税收入完成287.51亿元,为预算的115.6%,同口径增长24.4%。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472.04亿元,为计划的111.4%,增长11.6%。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230.31亿元,为计划的104.3%,增长14.3%。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1876.51亿元,同口径增长18.2%。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4.1%。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1804.65亿元,加上中央财政增加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共1694.71亿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4.72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62.15亿元,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补助7.8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41.59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731.07亿元),以及各级安排当年部分超收收入、动用上年净结余、上年结转结余及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594.38亿元后,共调增支出预算2289.09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4093.74亿元。根据快报统计,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591.04亿元,为预算的87.7%,增长21.8%。
全省基金收入完成823.71亿元,为预算的393.9%。基金支出完成819.83亿元,为预算的74.4%。基金预算结余281.59亿元。
(二)省级财政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299.6亿元,执行中未发生变动。根据快报统计,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36.2亿元,为预算的112.2%,同口径增长17.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93.21亿元,为预算的107.8%,增长17.9%;非税收入完成42.99亿元,为预算的156.3%,同口径增长18.4%。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2.2%。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391.9亿元,加上中央财政增加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共1694.71亿元,以及安排当年部分超收收入和预算稳定调节金、上年结转结余、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省级留用等239.09亿元,减去按规定增加对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共1504.22亿元,加减相抵后共调增支出预算429.58亿元,省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821.48亿元。根据快报统计,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33.27亿元,因灾后重建三年规划,重建基金需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剔除此因素后,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80.6%,增长65.5%。
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5.8亿元预备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受灾困难地区财力补助等3.5亿元;二是疫病防治、优抚、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1.84亿元;三是支持其他社会事业发展0.46亿元。
省级基金收入完成82.19亿元,为预算的305.5%。省级基金支出完成25.3亿元,为预算的32%(中央财政通过基金安排我省的部分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因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中期调整,部分资金将跨年度实现支出,剔除灾后重建等因素后为预算的61%)。基金预算结余53.76亿元。
(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中央累计下达我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1584.91亿元,占我省包干资金总量2203.43亿元的71.9%。2009年实际到位1085.98亿元(其中:一般预算下达731.07亿元、基金预算下达70.82亿元、提前预拨2010年度灾后恢复重建基金170.05亿元、通过交通部下达车辆购置税安排的交通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14.04亿元),比2009年度包干指标897.35亿元多到位188.63亿元。
省级累计下达省直管项目和灾区市(州)、县(市、区)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1543.9亿元,占已下达数1584.91亿元的97.4%,具体使用方向为:农村住房重建309.27亿元、城镇住房重建137.5亿元、城镇体系重建129.2亿元、农村建设97.49亿元、公共服务设施重建360.47亿元、基础设施重建310.12亿元、产业恢复重建97.35亿元、防震减灾40.19亿元、生态环境修复61.16亿元、精神家园1.15亿元。
除中央重建基金外,省级财政累计筹集拨付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77.46亿元,主要用于农村住房重建、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基础设施重建、产业恢复重建等方面。
各级财政努力筹措资金,加快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有力地推进了灾后恢复重建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