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五,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将上市交易,中国资本市场由此翻开新的篇章。而证监会本着“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对基金、券商、银行、保险、QFII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准入政策尚未出台。最新消息表明,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政策规定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完成,证监会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不久将陆续发布实施。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期指初期,个人和私募投资者将是交投的活跃力量,而机构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初期参与的意愿不强,一方面,在等待相关政策的细则出台,另一方面,也在为如何参与期指做筹划,以待随势而动,可谓“一看二慢三通过”。
基金:或率先获政策准入
证监会3月15日就已经公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征求意见稿),对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参与程序、比例限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风控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并规定,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保本基金可以投资股指期货,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则被排除在外。因此,基金或会是最早获得参与股指期货的机构。
股指期货推出,将为基金管理人引入T+0、双向交易、套期保值、风险管理等一系列操作思路和方式,为基金产品的创新打下良好基础。部分基金业内人士认为,公募基金主要还是选股,股指期货不会成为基金投资的主要工具。据记者了解,一些基金正在加紧股指期货套利研究和模拟操作,在以套期保值的基础上,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准备进行低风险套利活动。
券商:将成期指交易主力
与一些私募对股指期货跃跃欲试的热情相比,作为市场主力之一的证券公司却相对谨慎,目前参与股指期货意愿不强。但券商出于套利及套保的需求,随着期指的活跃、交易规模增加,券商将成为期指交易的主力。
国泰君安证券金融工程研究负责人蒋瑛琨博士表示,“券商参与股指期货的意愿很高,尤其在套利方面(套保也有需求),它们将成为股指期货市场的主力之一。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亦会积极参与,而且私募基金的兴趣更大。”从各类机构的投资目的与意愿来看的,券商对低风险套利、避险有较大需求,而追求相对排名的公募集金不会全部参与、部分基金会参与。保险、QFII也有参与期货交易的动力,但受制于投资目的或交易规模,虽参与但可能不是各种阶段都积极参与的主力。
从券商盈利渠道看,应该说是很多元的。例如,增加券商IB业务收入,促使佣金提升,在资产管理、投行与融资融券业务等方面可利用期货进行对冲等操作。从境外经验看,股指期货的推出不仅能增加券商期货佣金收入,更可通过套利、避险等功能一改券商传统高风险的盈利模式。整体来看,在推出初期,期货交易佣金和投资收益合计将达到60-90亿元、净收入贡献度为5%-7%;而全面铺开期间,期货业务收入亦可达到500亿元、对净收入贡献度约20%。
银行:参与股指期货结算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商业银行不能投资股指期货。至于银行能否参与股指期货结算,仍有待监管部门批准。在4月8日股指期货启动仪式上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表示,银行从事特别结算业务需要经银监会和证监会审核同意。目前,两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出台后,即可启动特别结算业务资格的受理和审核工作。
在股指期货制度设计中,证监会充分考虑了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的需要。符合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的机构投资者,在条件具备、准备充分后都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目前,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等参与股指期货的政策规定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完成。证监会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不久将陆续发布实施。同时,证监会也向有关监管部门及时通报了股指期货进展情况,积极推动和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
社保基金:间接参与期指
社保基金对于国内股市的一举一动被视为“A股风向标”。对肩负管理全国人民养命钱的社保基金是否应该参与股指期货,业界分歧较大。3月29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在新闻媒体座谈会上表示,作为国内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社保基金肯定会介入证券市场的投资新产品,比如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不过,社保基金会并不会直接参与,而是通过符合资格的管理人来投资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他强调,要正确处理全国社保基金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在可以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创造收益,实现全国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使收益的增长明显超过通货膨胀,在同行业中实现领先地位。
在近日举办的第四届私募基金高峰论坛上中金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参与股指期货的相关规定也将陆续出台。只要信托公司同意就可以开户,这主要取决于信托公司的态度。而一般法人的私募基金现在就可以开户,没有任何障碍。
业内人士表示,即使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政策确定,期指运行初期机构的参与热情及程度不会很高,出于谨慎的原则,会先观察一段时间。譬如对公募基金来讲,主要就是应用于套期保值,因此前期参与意愿都不会很强。随着未来机构投资者参与规模和程度的提升,相信市场效率会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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