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进一步做好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合作等方面的外交工作
2010年是“后哥本哈根时代”的第一年,气候变化问题继续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中国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2010年初,温家宝总理致函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和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表示中方积极评价并支持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发表的《哥本哈根协议》。中国政府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实现国内自主减缓行动目标,同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年底墨西哥气候变化会议切实完成巴厘路线图谈判任务,达成加强公约和议定书实施的积极成果,为应对气候变化尽自己的力量。
大力开展对外能源、资源外交,继续推进资源换贷款、资源换项目合作,争取在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促成一批重大项目。推动贸易投资合作,协助我国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妥善处理有关经济纠纷和贸易摩擦,加强对国外中资企业和华侨华人的领事保护。
第四,继续在妥善解决热点问题和全球性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
中国政府将继续本着劝和促谈、积极斡旋的建设性态度参与解决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积极参与伊核、朝核问题会谈机制,敦促有关方面保持冷静克制,显示必要灵活,避免激化矛盾,支持通过外交努力和谈判途径解决分歧。支持周边国家政府稳定国内政局的努力,积极引导周边有关热点难点问题降温,防止引发地区局势动荡。反对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支持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和民族和解进程。在防核扩散、能源和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上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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