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提出了今年对台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对台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做好今年对台工作,要进一步全面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12·31”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坚持两岸关系发展的正确方向,保持两岸关系发展的良好势头,推进两岸交往制度化与机制化进程,深化国共两党和两岸双方政治互信,坚持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继续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以坚定的信心、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
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12·31”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刻领会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六点意见。切实以讲话精神作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导实践的行动指南。
要客观、全面、辩证地认识和把握台湾局势和两岸关系形势。既要充分认识两岸关系发展正处在重要机遇期,又要清醒看到前进道路上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树立大局观,增强责任感,不断开拓进取,积极应对挑战,更加奋发有为、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坚持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增强两岸政治互信。继续秉持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精神,促进两岸良性互动,克服各种干扰,努力扩大共识,保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势头,为两岸同胞谋福祉。
继续按照先易后难、先经后政、把握节奏、循序渐进的思路,稳步扎实地推进两岸协商和两岸关系发展进程,同时,着眼未来,积极稳妥地探索如何破解制约两岸关系发展的难题,为拓宽两岸关系前进道路创造条件。
进一步密切两岸经贸金融交往,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扩大两岸双向投资,继续鼓励台湾企业来大陆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积极推进两岸金融业合作。深化两岸产业合作,促进两岸各类企业建立优势互补的合作关系,重点加强有规划指导、有政策支持、有产学研共同参与的新型产业合作。通过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发展,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融资、用工等问题,继续鼓励和促进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加强台胞台商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探索创新,积极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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