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保障。推动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以《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建设,依法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合理界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准确把握国资委的机构性质和职能定位,依法规范国资委与所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不断探索国资委履职的形式和国有资本的运营管理模式。继续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坚持考核指标少而精和目标管理,探索推进经济增加值考核,稳妥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的中长期激励和职务消费。继续深化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强化财务预决算管理和总会计师职责管理,加强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监督,深入开展财务绩效评价。加快国有资本收益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继续完善产权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实现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在全国范围内联网交易和动态监测。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继续推进监事会当期监督,积极探索监事会当期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结合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监督的时效性、灵敏性和针对性。
第四,推进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把推进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引导国有企业将发展方式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上来。一是引导企业强化管理控制风险。严格现金流管理,做好资金筹划,减少资金占用。强化投资管理,严把投资方向,严格投资程序,严管投资项目,严控投资成本,切实降低投资风险。二是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加强产学研结合,集中突破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将品牌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之中,进一步确定品牌定位,做好品牌推广,强化品牌识别,切实提升品牌价值,提高品牌影响力。三是引导企业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组织、监测、考核体系和相关制度建设,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测与分析,使国有企业成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表率。引导重点耗能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大力开展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相关的新技术研发,切实抢占新一轮节能减排技术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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