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严查“两非”等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使性别平等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计划生育、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禁止和消除在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做到男女同工同酬。落实好帮助生育女孩家庭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政策,真正使女孩及其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女和婴幼儿保健服务,严格服务质量监控,全面落实孕前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母婴健康,大幅度减少和避免女婴非正常死亡。进一步加强管理,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事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女孩平安出生、健康生存、平等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管理服务技能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开展好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统一的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考试。完善行政管理、宣传倡导、科技服务、信息综合、群众自治“五位一体”框架体系。进一步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管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和志愿者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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