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创新,更多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式。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地方政府也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需要加速折旧的,应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办法。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应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中小企业投资建设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以及相关技术配套件和备件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可以用股权、债权,特别是知识产权抵押、质押进行融资。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加大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力度。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先进的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实现产业有序转移。
第五,着力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的推广和普及。按照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要求,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依法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严格控制过剩产能转移扩张和两高一资行业盲目发展,对纳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投资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引导帮助中小企业提升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开展管理咨询等各项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强化营销和风险管理,推进管理创新,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质量、卫生、劳动保障及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继续大力实施中小企业培训工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客户服务等各类培训,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开展远程培训。今后3年,选择100万个成长型中小企业,对其经营管理者实施全面培训。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措施,从根本上说,必须依靠深化改革。要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促进长远发展相结合,推进结构调整与促进技术进步相结合,改善外部环境与提高内在素质相结合,加快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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