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三年目标任务,2010年是关键。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的《报告》中强调指出,要“继续推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并提出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等重点任务。我们要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技术改造不仅是应对金融危机、提振信心的有效手段,更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企业技术改造不是权宜之计,不能因为经济形势好转而忽视技术改造,必须建立长效机制,把这项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使技术改造贯穿于新型工业化全过程。加强企业技术改造,要坚持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自主创新、企业重组和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2010年技术改造要围绕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确定的方向和重点,针对品种质量、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改善装备、安全生产以及两化融合等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组织项目和安排资金。加强技术改造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要继续用好技改专项资金,创新技改贴息方式,引导企业和地方加大技改投入,充分发挥对投资结构的优化作用。要重点实施续建项目,做好督查评估,使其尽早建成发挥效益。尽快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推动出台相关法规规章,协调完善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健全投资监测分析体系。总结管理和实施经验,理顺管理关系,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同时,要切实履行工业投资管理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促进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是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关键举措。2010年要进一步加大兼并重组推进力度,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尽快制定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出台钢铁、有色、建材、汽车、船舶等行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协调财政、税收、国土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台针对性配套政策,消除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障碍,减轻企业重组成本。将兼并重组和扶优扶强有机结合,支持一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建立重大兼并重组项目的备案制度,防止不规范操作,避免形成垄断。各地要加强协调、指导和服务,化解矛盾,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避免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0年2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对近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目标责任、政策激励约束机制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关键是要切实抓好落实工作。为确保实现规定目标,一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等指标的约束作用,严禁向落后产能建设项目供应土地。二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价格机制的作用,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使用能源、资源、环境、土地的成本。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抑制高消耗、高排放产品市场需求。三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强环保监测和执法检查,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投资项目,暂停项目环评、核准和审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撤回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四要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中央财政统筹支持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大支持和奖励力度,重点支持相关职工安置和企业转产。对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在安排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资金、土地开发利用、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五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落后设备和淘汰时限,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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