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尽管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波动对我国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和冲击,但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总体形势良好。
一是着力加强社会治安工作。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严打经济领域犯罪,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据统计,2009年1月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44.3万起,比2008年同期上升14.8%。立案数量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如实立案工作,大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件”进入侦查视野。进一步加大打黑除恶和打击有组织犯罪工作力度,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有所收敛,有组织犯罪、集团犯罪危害突出的势头得到遏制。总的看,全国社会治安状况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社会秩序平稳,一些突出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力整治,打击黑恶势力的行动得到民众普遍支持,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是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全面落实维护西藏地区稳定的各项措施,着力改善民生,积极推进长远建设,巩固发展了西藏及其他藏区社会稳定局面,挫败了达赖集团利用“3·10”、“3·14”敏感期和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搞乱西藏及其他藏区的图谋。7月5日,境外分裂势力在乌鲁木齐市策动了严重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给各族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事件发生后,党和政府紧紧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暴力犯罪,迅速平息了这次事件,社会秩序很快恢复。在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建立军警民协同配置机制;全国公安机关全警动员,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治暴缉枪、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等社会治安整治行动,扎实做好各项安保工作,顺利完成了庆祝活动安全保卫任务。
三是积极稳妥处置群体性事件。2009年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发生仍然呈现多发态势。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起。“湖北石首事件”:起因是一名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警方初步认定为自杀,家属对死因表示质疑,拒绝对尸体进行火化,尸体长时间停放在酒店大厅。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市区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少数不法分子借机制造事端,在停放尸体的酒店内纵火滋事,并煽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袭击前来救火的消防战士和公安民警,造成62名警察和武警受伤、16辆警车被损毁,酒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派出所被焚烧、打砸。“吉林通钢事件”:7月24号,吉林省通化市发生钢铁工人反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大规模示威,一度导致拥有3万人的工厂停产,在国企通化钢铁集团控股的民营企业总经理陈国君被抗议者群殴致死。此外,还有一些地方发生了多起规模较小的群体性维权抗争事件,如安徽芜湖上千民工堵桥讨薪引发警民冲突、广东佛山民众冲击镇政府、广西桂林民众抗议军车违规驾驶引发警民冲突、广东番禺农民工夫妇投诉引发警民冲突、广东增城市派潭镇因征地纠纷发生警民冲突等。一些地方出租汽车抗议有关部门乱收费或查办黑车不力而举行的罢工罢运,以及房地产开发野蛮拆迁或赔偿纠纷导致的上访请愿,退伍军人要求生活保障和公平待遇等。经过各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努力工作,上述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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