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明显加强。各地区、跨地区的一大批重点骨干工程,如公路、铁路、民航、能源、核电站、港口、通讯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大多数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沙治沙、三江源保护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启动,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已经有明显的改善,大江、大河中上游地区生态屏障建设取得新进展。
五是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产业梯度转移明显加快。各区域、地区之间在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为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区域产业转移明显加快,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积极性逐渐增强,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动性提高,产业转移和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东部较发达地区充分利用对口支援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向西部地区转移产业取得实效。
总的来讲,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采取的政策措施是有效的,明确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是符合实际的。但是,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各大区域在人均GDP、收入水平和经济质量、效益、结构等方面,差距扩大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状况还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任重道远。我们要正确认识、积极对待、扎实工作,努力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问题,逐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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