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又公开开庭审理了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三起重大犯罪案件。
此次公开审理的是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艾合买提江·莫明等11名被告人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艾则孜江·亚森故意杀人、抢劫案,以及韩俊波等2名被告人故意杀人案。上述三起案件共涉及14名被告人。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从被告人处查获的被劫被害人的财物、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尸体鉴定结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并运用多媒体视听系统当庭播放了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述和辩解,律师当庭发表了辩护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族各界群众,媒体记者及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等400余人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3个法庭旁听了开庭审理。
法庭使用被告人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也提供同声传译,以保证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方便旁听群众及时了解案情和庭审进程。
据向检察机关了解,此次开庭审理后,还有数起涉及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刑事案件将陆续起诉至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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