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10月12日电 (记者 戴岚)10月12日,“ 7·5”事件三起重大犯罪案件审理结束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校法学部主任、教授、新疆法学会理事陈奇彪、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法律系副教授茹克娅·霍加和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李岩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今天,“7·5”事件三起重大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接受了审判,各族群众对庭审过程和判决结果都非常关注,请问两位专家和检察官对此是怎么看的?
陈奇彪:依法从严从重对“7·5”事件的犯罪分子进行审判,彰显了法律尊严,体现了公平正义,是众望所归,人心所向。一切有良知、有道德、有正义感的人都是期盼这一结果、拥护这一结果的。
通过今天对三案7人的审理和判决,使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7·5”事件是一起由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精心策划组织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也是一起残无人性地滥杀无辜群众的暴力恐怖事件。其险恶用心是妄图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达到其分裂国家的目的。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会允许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行为,任何犯罪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李岩:“7·5”事件是新疆解放以来发生的一起性质最恶劣、影响最大、后果最严重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严重破坏了乌鲁木齐的正常秩序和我区社会稳定。这起事件共造成197人死亡,1803人受伤,有380户店铺被砸被烧,169辆车辆被烧毁,1208辆车辆受损。暴力犯罪分子的恶劣行径不仅引起了各族群众的强烈愤慨,也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
茹克娅·霍加:从今天的审理、判决的三案7人可以看出,“7·5”事件中的不法之徒,犯罪行径之恶劣、手段之残忍、主观恶意之严重,与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严重暴力犯罪活动有过之而无不及。例如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故意杀人、放火案,被告人在短短两个多小时,在五个现场连续作案,杀死5人,是“7·5”事件中一人致无辜群众死亡人数最多的案件之一。再比如说艾尼·玉苏甫等4人故意杀人、放火、抢劫案,共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财产损失137万元,是“7·5”事件已立案件中一案死亡人数最多、犯罪后果最严重的案件之一。尤其是艾尼·玉苏甫伙同其他暴徒拦截一辆面包车,将车内一家五口人4人打死、1人打成重伤,并把面包车烧毁。之后,阿卜杜拉·麦提托合提又伙同他人打砸、焚烧天山粮油店,造成店主张赵氏一家五口人死于火中,而这五名遇害者年龄最大的82岁,最小的才12岁。这伙暴徒惨绝人寰的行径真是令人发指,这也是世界上暴力犯罪所少见的。所以,对“7·5”事件的暴力犯罪分子施以严厉的刑罚,不仅彰显法律的尊严,更是顺应民心民意的。
陈奇彪:我认为,对“7·5”事件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处以重刑完全符合中国法律,也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因为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会容忍残杀无辜者的行为而不从严处罚,国际公约也没有禁止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处以严刑。特别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针对暴力恐怖活动日益增多的现实,世界各国都制定有相应法律严惩暴力恐怖犯罪。比如,1993年美国通过法律,对以爆炸或其他恐怖活动造成他人死亡的犯罪分子,将以谋杀罪处以极刑。1995年日本“奥姆真理教”邪教组织在东京地铁释放毒气案的犯罪分子均被处以死刑。
今天,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对参与“7·5”事件的7名暴力犯罪分子一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体现了人民意志,体现了社会正义,体现了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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