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凶器 分工明确
根据公安机关对抓获暴徒的初审和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暴徒多来自乌鲁木齐以外的地区,其中带头挑事者服饰相近、特征明显。
暴徒实施暴力犯罪使用的工具,多为石头、砖块、木棒、铁棒等,也有一些刀具和枪支。记者查看了公安机关及部分群众收集的部分施暴工具,发现砖块多为道路两旁铺地板所用的花砖,而木棒和铁棒来源不一。市内一些商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7月5日之前两三天,店内刀具明显热销。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公安干警从抓获的来自南疆的嫌犯身上翻出2张车票,一张是检过的4日到乌鲁木齐的票,一张是6日从乌鲁木齐返回的票。公安部门还发现,当晚运送暴徒和施暴工具车辆牌照的后几位数字都是相同的。有专家解释,这些数字可能与“伤害头部”的指代用语有关。而此次事件中大多数受伤或死亡无辜群众的头部都遭受袭击。
事发当晚,200多个手持尺寸相近木棒和砖块的暴徒从连接新华南路和二道桥一带的另一个街道天池路冲出来,加入正在从人民广场一路往南的聚集人群。
天池路某单位向记者提供的信息显示:20时40分左右,有些手持棍棒的暴徒涌入天池路,其中几个暴徒用脚狠命将该单位大门踹开,一名身着蓝色T恤的暴徒向院内投掷石块并砸伤保安。信息还显示:一个身着黑袍、头戴黑头巾的妇女,带着大约30名暴徒自西向东冲过来,迎面来的一男子将几根棍子递给她,她又把棍子分发给身后的人。
该单位负责人说,那些石块有的是路面上的花砖,但不是天池路上的,因为这条路上人行道上的花砖没有损坏,还有些石头像是建筑工地的水泥块、建筑垃圾,“是事先准备好的”。记者看了这家单位安保人员当晚从门口捡回来的砖,大概十厘米见方,有的还有血迹。
现场目击的群众告诉记者,当时这群暴徒手持的木棍多来自路两旁新栽树的支撑杆,大约1.2米长,直径在5到10厘米。记者现场数了数两旁的树木,共有60棵左右,每棵树的支撑杆有3个,有180个左右这样的木棍。当地居民认为,这些树是上个月中旬刚刚栽上的,暴徒在这里汇集,正是看中天池路上有“现成的”木棒,路两旁小巷子纵横,四通八达。
其他地方不少遭受袭击者和目击者都表示,“乌鲁木齐市内没有这样的石块,一定是事先准备好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一带的商户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事发时还有不少人从楼上往下扔石块,砸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他们认为,“石块一定是事先搬到楼上去的,否则楼上哪来这么多石块。”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此次暴力犯罪过程中,目击者的描述和监控录像多次出现身着白黑棕色长袍、头戴黑色头巾的年轻女子,以及身着蓝色T恤的年轻男子的身影。女的在其中多扮演的是引导者、煽动者、组织者的角色,男的多扮演的是暴力实施者的角色。
一直跟随聚集人群的新华网记者在多处现场先后看到十几个这样装扮的女子,在人群中充当领头者的角色。21时10分左右,记者在人民广场看到,一名穿蓝色T恤衫的青年男子和一名头戴黑色头巾的女子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二人不断举起双臂,煽动人群闹事。自治区民宗委的同志也在龙泉街路口看到几个身着袍子、头戴黑头巾的妇女加入人群,她们挥着手,高叫着指挥人群。这样的女子还多次出现于不同地点的监控录像中。
公安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这些妇女着装特别,在乌鲁木齐很少见到,如此普遍出现更是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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