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对此类事件有法律支撑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曾被控制的传染病的死灰复燃以及新发传染病的侵扰,给我国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带来极大挑战。
1994年,与我国接壤的印度突然暴发鼠疫。登革热、霍乱等传染病,近年来也曾在世界其他地区暴发。在防范这些疾病进入我国的过程中,我国出入境卫生检疫机构积累了丰富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能力。
那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士对记者说:“以我的工作经验来看,自2003年我国暴发SARS疫情以来,我国应对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能力已经获得了全面进步,具体表现为公共卫生危机管理每一个环节的相关机制都有法律作为支撑。比如,对于口岸公共卫生危机有国境卫生检疫法,对于已经进入境内的公共卫生危机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此外,各地也依据当地情况编制了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或办法。因此,应对此次猪流感疫情不成问题。”
据介绍,按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在国外有检疫传染病大流行的时候,我国可以下令封锁有关的国境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具体包括: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接受入境检疫的交通工具来自传染疫区的,应当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对入境、出境的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记者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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