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28日)作出加快发展壮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决定,从现在起着手在条件具备的设区城市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广泛吸收战略投资者,并在今后几年内组建山东省农村合作银行。
据了解,山东省各级农村信用社近年来成为向农民提供金融支持的主力军,目前贷款面覆盖全省三成以上农户,约1500亿元资金投向“三农”。近几年农村信用社加快自身改革,已有广饶、张店、兰山等多个联社改为规范的农村合作银行,扶持“三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山东省政府决定进一步深化全省各级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全面完成组织形式改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设区城市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者一级法人社,争取2010年组建山东省农村合作银行。
与此同时,山东省各级农信社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广泛吸收优秀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和具备发展前景、能够长期持股的战略投资者入股,力争2007年末投资股占比达到70%以上,法人股占比达到20%以上,每家联社均要有1~2家持股2%以上的企业法人股东。(记者 王汝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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