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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蔻 资料图
——欧莱雅广告七次涉嫌误导功效是夸大出来的?
编者按:由于后期美化过度,有误导消费者嫌疑,日前欧莱雅两部广告在英国被叫停。其实,欧莱雅系列的广告并不是第一次涉嫌误导消费者。从近几年的报道中,我们发现欧莱雅系列的广告屡屡闯红灯、被投诉。打开电视机,现在的一些化妆品广告,常常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广告中模特近乎完美的面庞,给人带来强烈的感官刺激,难以抑制购买的冲动。可如果“太美”广告,是通过技术PS出来的,那就让人难以接受。叫停虚假广告、揭穿误导受众的本质,是对商业诚信缺失甚至商业道德失范的遏止。
欧莱雅旗下产品广告英国被禁播
据英国媒体报道,英国广告标准局日前发布了一条禁令,剑指法国化妆品巨头欧莱雅旗下的美宝莲和兰蔻两部平面广告,理由是这两部广告在后期制作时有意美化模特,误导消费者。
遭禁的广告分别由朱莉娅·罗伯茨代言的兰蔻奇迹薄纱粉底液,以及由名模克里斯蒂·特林顿代言的美宝莲抗衰老粉底“The Eraser”。英国广告标准局说,欧莱雅不能证明在杂志上刊登的这两部广告准确表现了产品的效果。
欧莱雅集团随后向媒体承认广告经过了后期处理,比如给照片里的特林顿“提亮皮肤、美化妆容、减少阴影、柔滑嘴唇、加深眉毛”。
在英国,化妆品广告被禁播并不是第一次。2005年,两部同样来自欧莱雅的护肤品广告在英国电视台被禁播,原因是商家拿不出有力证据来支持广告中所说的功效。
谢丽尔欧莱雅广告被投诉 被批造假成“人造美女”
据媒体2010年12月报道,欧莱雅一辑洗发水广告以英国歌手谢丽尔·科尔(Cheryl Cole)为代言人。她的一头啡色鬈曲的秀发,亮丽丰盈,非常吸引人,但却是人工驳发而成。这则广告遭到了消费者的投诉,称欧莱雅新洗发水广告有误导的嫌疑。
着名电视制作人Daisy Goodwin也说,她9岁的女儿看过广告后也嚷着说:“妈妈,我要买这个洗发水,我要好像Cheryl Cole一样有那么美丽的头发!”不过,原来Daisy Goodwin是其中一个前往广告审裁机构(Advertising Standards Agency)投诉这个广告误导消费者的人!
欧莱雅面霜广告涉嫌虚夸
据媒体报道,去年年底,瑞典法院裁定化妆品巨头欧莱雅的瑞典公司在两款面霜广告中宣称能够强效去皱,违反了瑞典的营销管理办法,并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如果再次违反规定的话,该公司将面临15万美元的罚款。
据悉,被瑞典法院盯上的是欧莱雅旗下兰蔻的集中修护抗皱系列(Lancome High Resolution),以及薇姿活性紧致修纹霜(Vichy Liftactiv Pro)。其中一款产品宣称能够瞬间去除皱纹,并可将皱纹减轻43%或者70%;而另一款产品则称能够通过肌肤再生而减少皱纹。
经法院裁定,这两个广告都违反了瑞士的营销管理办法,误导了消费者。
欧莱雅失实广告遭禁
据英国《每日邮报》2008年8月17日报道,两个来自欧莱雅公司的护肤品广告在英国电视台被禁播。据悉,禁播原因是该公司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广告中所说的种种功效。广告标准管理局表示,本次牵涉的产品为舒颜除皱修纹日霜和完美曲线纤体产品。在前者的广告中,国际名模克劳迪亚希弗在镜头前给出的许多不同脸部表情让人印象深刻,暗示了用此产品可以减少表情纹。但经过调查发现,广告中同时宣称的“76%的女性在试用三周后表情纹明显减少”和“是首个含Bosweloxtm植物复合物的抗表情纹产品”的说辞带有“虚假”成分。
欧莱雅涉嫌在广告中故意提亮碧昂丝肤色
中新网2008年8月12日报道称,法国著名护肤品牌欧莱雅被指在一个产品广告照中“加工”,把代言人美国黑人女歌星碧昂丝的皮肤“漂白”,掀起一场种族风波。欧莱雅否认指控,称没有在碧昂丝的肌肤颜色上“动手脚”。
据《星岛日报》报道,这幅广告照刊登在美国发售的9月号《Elle》、《Allure》及《Essence》杂志上,显示碧昂丝亮丽金发飘飘头部特写玉照,以宣传欧莱雅的Feria美发产品。
但仔细一看,广告照中的碧昂丝明显变得美白。《纽约邮报》以“苍白的碧昂丝”来形容,直指广告令人震惊,这名乐坛天后的样子几乎已认不出来。八卦网站TMZ把碧昂丝的新旧照片并排刊登,可以看出她平时的皮肤及头发颜色黑得多。欧莱雅急忙强调并没有在照片中“加工”。
上海:曝光虚假广告 欧莱雅玉兰油上榜
据媒体2007年6月报道,上海市工商局发布的违法广告监测情况称,宝洁公司海飞丝品牌和玉兰油品牌、欧莱雅公司欧莱雅品牌和联合利华公司清扬品牌均涉嫌发布夸大产品效果的虚假广告。
上海市工商局统计的违法广告发布时间在2007年1月1日至6月15日间,主要为电视媒体和楼宇视频广告。工商部门指出,上述虚假广告宣称的效果并不科学。在玉兰油焦点皙白系列产品的广告中,模特的肤色在经过产品滋润后,经历了四个显著的变化—————从抑制黑色素到淡化色斑到提亮肤色再到全面透光;在科豆祛痘产品广告中,“一天小、两天少,一周见成效”的广告词表达了精确的见效周期;至于在各种洗发水广告中,模特的头发无不在使用前后发生巨大变化,甚至连颜色也有所不同。
此外,工商部门还发现,部分广告采取了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暗示保证产品功效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广告表现手段,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其中,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中“95%参加玉兰油体验活动的女性使用后都愿意推荐给朋友”的表述是最明显的违法情节。
国家规范化妆品广告 兰蔻广告涉嫌违规
2005年4月,就在宝洁公司SK-II被处20万元罚款后,又一国际著名公司———欧莱雅旗下的主打品牌兰蔻也因为广告问题出事,由于违反“化妆品广告禁止使用数据宣传产品性能”的规定,兰蔻接到了江苏省工商部门的查处通知。
“肌肤15倍透亮白皙,7天后奇迹般呈现亮白光采”,这句具有鼓动性的广告词给兰蔻带来了巨额的利润,也带来了麻烦。江苏省工商部门的人士表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有涉及化妆品性能或功能等方面内容的,禁止使用数据”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而兰蔻大量使用精确的数据,显然违反了国家规定。
禁欧莱雅“太美”广告国内缺标准
化妆品广告中模特近乎完美的面庞,总能点燃美眉们购买的冲动,不过用后真能像模特一样漂亮吗?这可不一定。日前,法国化妆品巨头欧莱雅旗下品牌美宝莲和兰蔻的平面广告因后期美化过度涉嫌误导消费者而被禁播。
事实上,广告商为了最好的视觉效果,对广告照片进行处理早已成为行业内不公开的 “明规则”,类似这种广告“变脸”的事儿,在我国也不少见。
此前,拥有 “国际范儿”的范冰冰和章子怡在各自代言的化妆品广告海报中的完美表现,就屡被网友质疑作假。但与英国屡次叫停的情况不同,我国对此类违规基本上“无动于衷”。
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称,“我们现在对一些产品的广告词是否夸大疗效有作出规定和约束,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凡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处以相应罚款。”
不过,他认为,对于代言人形象过度修饰等问题是否属于虚假宣传,法律界尚无定论。
监管部门看起来磨刀霍霍,面对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化妆品公共事件,药监局称,“要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一系列的举动表明,国家药监局正试图在化妆品这一过去大家并不怎么重视的、监管纷杂的领域内构筑新的监管格局。但困于旧有体制,中国的化妆品监管,仍旧是在“治乱之间”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