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另外一个优势项目是政府监管。政府监管是从政府监管负担和官僚文牍主义程度两个方面来衡量的。政府监管越严厉,创业活动越难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我国的政府监管指数说明我国政府对创业活动的监管较少,创业氛围还是相当活泛的。这似乎和人们的印象又相左。
“我们发现,亚洲大部分国家/地区的政府监管指标排名都比较靠前,亚洲排名前6的国家/地区,同时也是58个国家/地区中前6的国家/地区。这表明总体上亚洲的政府监管指数的表现还是十分出色的。”倪鹏飞说,比较来看,中国政府的监管程度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高。
剩下的指标则不那么亮丽了。我国的创业法制环境指数排名28位,在58个国家中处于中等水平,远不及印度;创业服务体系指数排名56位,处于末尾行列;基础设施指数排名49位,处于下游水平,主要受制于区域经济的不平衡;就业市场指数排名45位,也处于下游水平,远不及拉美的委内瑞拉。
报告所指的法制环境是从履行合同程序数和履行合同所需时间两方面来衡量的。据析,中国的该项指标排名靠后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诚信环境还不完善,同时法律强制基础较为薄弱。报告认为,良好的法制环境于创业、于商业的发展都是必要的,因此,加强法制建设,改善法制环境,规范我国的商业市场行为,从长远来看是很有必要的。
“美国鼓励创业,尤其是鼓励掌握技术的高科技人才创业,并且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握有大量的资金准备进入这样的领域,所以美国在创新体系上还是有相当优势的。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近些年来才得到重视,与美国比还是有一定差距。”倪鹏飞比较中美后说。
在所有指标中,服务体系一项中国最糟糕。在58个国家/地区中,经济发达的国家/地区和欧洲国家服务体系指数相对较高,这与服务体系指标是从融资便利度和最新技术可得性两方面来衡量的有很大关系。然而,问题是,在此指标上,无论是在58个国家/地区组中,或是中等收入国家组中,或是人口过亿国家组中,或是亚洲区域中,中国的该项指标排名都极为靠后。
“这表明我国的服务体系亟须改善。服务体系指标是从融资便利度和最新技术可得性两方面来衡量的。一方面,由于我国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开放度和成熟度都还不高,为创业型企业融资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企业不是我国的科研主体,我国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的渠道还不畅通,企业获得最新技术的难度也较大。我国应更积极地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提高融资便利性;在技术方面,或可让企业成为科研主体,或可在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打造一条合理通道,从而有利于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和最新技术。”报告说。
创业环境中的基础设施主要是从每百人电话主线和每百人手机数两方面来计量的。我国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东西部存在着较大落差,使得我国创业环境中的基础设施整体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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