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农业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定于2009年12月18—21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
为切实加强对绿博会的组织和指导,做好招商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举办绿博会的重要意义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还在加深。举办绿博会,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积极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倡导“绿色·安全”的食品消费,促进绿色产品生产,推进我国食品消费安全与行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并对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进而改善民生有着重要意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绿博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协调,协助做好招商招展等相关工作,确保绿博会顺利举办。
二、加强指导,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展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开展招商招展工作,落实好绿博会各有关项目和活动,积极鼓励推荐本地区有实力、有影响、有代表性的知名企业参展参会。要做好本地区参展(参会)团的组织工作,确保参展企业质量和水平。同时,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组织当地有实力的采购商参会洽谈采购。
为提高绿博会筹备工作效率,主、承办单位确定了以下联系方式,有关参展参会事宜请及时衔接沟通。
(一)南昌市人民政府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 星 13065159499
张世芬 13807007727
电 话:0791-3883732 3883717
传 真:0791-3884488
(二)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
联系人:彭望元 13879153680
张 汇 13697088848
电 话:0791-3884209
(三)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周 兴
电 话:010-85226621 传 真:010-85226603
(四)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场流通处
联系人: 高耀新电 话:0791-6268049
附件: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方案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方案
为积极应对当前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倡导绿色食品消费理念,展示近年来我国绿色食品行业在科技、安全、流通等方面的发展成果,加快绿色食品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进程,树立绿色食品的品牌形象,商务部、农业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在南昌联合举办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此次绿博会将通过创建农、科、工、贸一体化的展示平台,构建信息、文化、交通、旅游一体化的互动平台,搭建多品种、高质量、大采购、大交易的合作平台,强化绿色食品宣传,引导绿色食品消费,促进绿色食品业工商联手、区域合作、内外交流、开拓市场,从而扩大内需。
一、名称: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
二、时间:2009年12月18日—21日
三、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
四、主题:绿色·安全
五、活动内容
(一)展览展示
本届绿色食品博览会设国际标准展位2500个,分为绿色名优特食品特装展区、国际食品展区、江西食品展区、区域及友好城市食品展区、食品机械及食品包装展区。
参展范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食品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机械、食品冷链储运设备、食品科研成果、食品环保节能加工技术、食品容器及包装、水产制品、生物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糖果糕点、清真食品、茶制品、国际食品等。
(二)主题活动
为促进中外企业合作、交流、交易,强化绿色食品博览会品牌宣传,提高绿博会实效,展会期间,将安排一系列投资洽谈、采购订货、产销对接、产品推介、技术推广、文化宣传等活动。主要有:
1、绿色食品博览会开幕式
2、绿色食品博览会招待酒会
3、大型文艺晚会
4、绿色食品采购对接洽谈会
5、绿色食品高峰论坛
6、国际连锁企业采购信息发布会及洽谈会
7、绿色食品新技术、新产品演示与推广活动
8、绿色食品博览会的组织、展览设计颁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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