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成立公司●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3年内免收登记证照费●实行试营业不收费
3月11日,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工商局获悉,针对当前企业经营困难,大量农民工返乡,同时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现状,潍坊市工商局日前下发专门文件出台新举措,全力支持帮助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就业。
实行“无门槛”进入政策。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受注册资金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
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扩大经营规模,改变主体类型,新设为公司的,在名称不重,主要出资人不变,原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的情况下,新公司可以保留使用原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用语。
放宽企业出资管理。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新增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不受限制。鼓励高校毕业生以著作权、专利权等作为出资申办企业。
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只要申请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并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或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文件,从事咨询服务、企业策划、投资管理、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商务、动漫设计等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公共安全经营项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允许其将住宅、商住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对个体经营登记实行优惠政策。凡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实行“零成本”创业制度,支持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快速创业。2010年底前,凡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个体工商户执照。试营业期满,经营状况良好的引导其办理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登记,要求继续试营业的,经申请可再续延1次,有效期6个月。
个体经营试营业不收费、不验照、轻微违规不罚款。对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试营业的,试营业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纳入验照管理,轻微违规不予罚款。
未办理营业执照已经开展经营活动的,一般不作为无照经营立案查处,要指导帮助其办理试营业执照。
实行“重点保护”措施,积极保障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做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监管工作,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诚信的行为录入经济户口,加大监管力度。(记者齐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