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津袁先生问:
我是一名曾经在法国读书的学生,目前在天津。在法国的时候,我的朋友帮我介绍了一个法国南部的女孩,但是我们只是网上联系,已经两年多了,相互传过照片。现在她希望和我结婚,让我回法国,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如何办手续?如何去法国使馆申请签证?希望华律师给予答复。
华律师答:
袁先生赴法国办理结婚手续,可向法国驻华使馆的领事部申请签证,这是一种短期签证。申请签证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短期签证申请表,可从法国驻华使馆的网上下载,网址是:www.ambafrance-cn.org;
●一张身份近照;
●婚前公告及无异议证明,因为法国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前,需在办理登记的市政府的公告栏中至少提前十天张贴公告。公告中须写明婚姻男女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和地址、职业、目前的住址和婚后的住址,以及婚姻的登记地。公告后,任何相关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此公告的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需重新公告。所以袁先生应先让女朋友去办理公告手续,并索取上述证明;
●法国女朋友的法籍证明;
●一封申请信,说明两人是在何种情况下相识,相互了解,并决定走向婚姻殿堂的,以及婚后的定居计划;
●到法国后的住房证明,可以是旅馆的订房证明,也可以是女方或女方亲属的接待证明。接待证明应向当地的市政府申请出具;
●在法逗留期间的经济担保,可由袁先生自己提供,也可以由法国邀请人提供;
●医疗保险;
●返回中国的保证书。
我们可以看到,获得赴法结婚的签证,并不等于获得在法国长期居留的权利。签证人得到的仅是有效期三个月以内的短期签证,他在婚姻登记结束后原则上应离开法国,如若想在法国安家长期居住,必须回到中国后启动另一个程序,即赴法与法国配偶团聚的程序。
申请赴法与法国配偶团聚签证需提供如下材料:
●长期签证申请表;
●一张身份近照;
●法国市政府出具的结婚证正本;
●法国的户口本影印件;
●法国配偶的身份证或法籍证明。
另外我们提请袁先生注意,为了打击以假结婚骗取法国居留权的行为,法国当局近年来加强了对涉外婚姻的监控力度。法籍人士的外国配偶在来法后的前三年内只能拿一年有效的临时居留证,每年需申请居留延期,届时都得由法籍配偶证明夫妻共同生活的存在。如若在这期间发生离婚,或仅仅分居等共同生活终止事件,法国当局均可拒绝给予外国配偶居留延期。夫妻共同生活满三年后,外国籍配偶原则上可以获得十年期的长期居留证,从而使其在法国的居留权不再从属于法籍配偶。
外籍配偶申请法国籍的年限条件,从2006年起也被延长至四年。(来源:法国《欧洲时报》/华律师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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