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国家发改委先行在京津冀都市圈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启动了区域规划试点,目的是促进解决两个区域跨省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同时也为区域规划工作的全面展开积累经验。
从2006年2月起,区域规划前期研究阶段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正式进入了规划文本编制阶段。目前,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和相关研究单位正在根据前期研究成果,集中力量开展规划文本的编制工作。围绕区域规划的重点任务,京津冀都市圈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涉及的内容主要有:(1)区域整体功能定位;(2)城镇体系建设布局;(3)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布局;(4)产业分工与空间布局;(5)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6)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7)科教文卫资源整合与人力资源开发;(8)促进区域发展的政策体系;(9)区域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10)其他需要解决的跨省区重大问题。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区域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区域规划的公众参与度,我委特在门户网站主页“建言献策”栏目开辟“京津冀都市圈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建言献策”专题,自4月18日起至6月30日期间,面向社会征求对京津冀都市圈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所提意见和建议应紧紧围绕区域规划的重点内容,力求言简意赅。对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有选择地在本网站刊出,并在区域规划文本的编制过程中予以吸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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