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团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青年并带动其他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推动青年志愿者行动实现新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本届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有: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奖、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奖、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贡献奖若干。
授予“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奖杯,授予“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奖”、“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奖”、“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贡献奖”奖牌。
向所有获奖的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二、参评条件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尤其是2004年以来涌现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集体和优秀项目。
2.个人参评对象为年满14周岁,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注册志愿者。
(1)“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在全国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累计超过500小时。
(2)“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累计超过300小时。
3.杰出和优秀集体的参评对象为成立一年以上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阶段性服务、做出突出成绩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志愿者组织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服务集体,如: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中心(服务总站)、志愿者服务站(联络站)、志愿者服务队(小组)等。
(1)“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100小时以上,在志愿服务中贡献突出,在全国有较大社会影响,工作机制健全,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集体。
(2)“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参评对象为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48小时以上,在志愿服务中贡献较大,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工作机制比较健全,能够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的集体。
4.“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奖”参评对象为近几年来实施的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参评项目应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成熟的运作模式,显著的服务成效,有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开展时间原则上不短于3个月,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
5.“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奖”参评对象为在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全国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本地、本系统青年志愿者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共青团、青年志愿者组织。
6.“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贡献奖”参评对象为长期关注、大力支持志愿服务事业、为志愿服务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
三、评选程序
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优秀志愿者等各界代表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进行各个奖项的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终审评选,产生获奖集体和个人。具体评选程序为:
1.参评:全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近年来各地(系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分配参评推荐名额;各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严格依据分配的名额数量,做好本地(系统)参评个人和集体的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初评、排序及推荐工作。参评个人必须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并加盖公章。
2.审查:全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工作,产生候选集体和个人。
3.公示:全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初审产生的候选集体和个人的事迹介绍及全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全社会及时公布;同时,各地(系统)相应机构负责将2000字左右的杰出青年志愿者和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候选对象事迹材料在当地主要媒体或青年报刊上发布并公布全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全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反馈情况确定正式候选对象。
4.评选:全国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正式候选对象进行评选,确定获奖者。
四、工作要求
1.本届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我国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成绩、弘扬志愿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做好参评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2.上报的参评对象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生动翔实,确保参评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突出。
3.要结合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扶贫接力计划、海外服务计划、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计划、社区发展计划等全团志愿服务重点项目和各省、区、市特色志愿服务项目,着力推选成绩突出、影响较大的志愿服务个人和集体;要立足志愿服务事业的长远发展,兼顾到社会各方面、各行业、各领域的志愿者、志愿服务集体和志愿服务项目。
4.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激励更多的青年进而带动其他社会公众加入到志愿者行列,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更大发展。
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协会务必于2006 年1月20日前将推荐参评对象名单及推荐登记表、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500字以内事迹摘要1份、志愿服务活动照片3张(注明活动内容)、参评“中国杰出青年志愿者”个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杰出个人(集体)参评对象实地考察表等有关材料,以特快专递的形式报寄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项目规划处(所有填报的文字资料请同时附电子文档1份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十杰”个人(集体)的参评对象,请同时提供长度3-10分钟的事迹录像(BETACAM带)一并报寄。
联系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
联系电话:(010)85212193 传真:(010)85212049
Email: zyzgzb@126.com
活动专题网站:zyzshijie.youth.cn
联系人:张俊虎 张向群 杨琴 王磊
附件:
1.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国十大杰出(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3.“中国十大杰出(百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荐登记表
4.“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推荐参评对象实地考察表
5.“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奖”推荐登记表
6.“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奖”推荐登记表
7.“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贡献奖(个人)”推荐登记表
8.“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贡献奖(单位)”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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