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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中共党史,既是一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史,也是一部反腐倡廉史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始终不渝 张浩/漫画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的光辉历程中,有一条红线贯穿其中,那就是坚持反腐败始终不渝。
9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步探索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积累了宝贵经验。主要是: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保证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开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工作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重视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纪依法有序开展;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
1.惩治腐败的决心从来没有改变
“我们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2011年1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出的这一论断,反映了我们党对于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态度。
6月25日,著名反腐学者、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研究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对腐败始终强调从严惩处,决不手软。”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从我们党90年反腐败的历史看,反腐力度越来越大,这是不争的事实。”
从中央苏区时期的谢步升、左祥云,到抗日战争时期的黄克功、肖玉璧,再到建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这几个人都是当时党的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有的不仅地位高,而且战功赫赫。但是党并没有因为他们有功,就对他们的贪污腐化行为“手下留情”,他们为自己的贪腐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正如有人为刘青山、张子善求情时,毛泽东主席所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月,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共查处有贪污行为的干部120余万人,受到刑事处分的腐败分子有4万余人。“三反”运动有力地遏制了建国初期腐败现象滋长的势头,基本上实现了廉洁政治。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秉持惩治腐败的决心,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贪污腐败的高级领导干部。据统计,近10年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重刑的省部级高官有100余人。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是改革开放以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高官第一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是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级别最高的官员。
2010年12月29日,中国首次发布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其统计显示:2003年至2009年,我国各级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4万余件。
2011年6月22日,在中共中央外宣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说,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9621件,结案1394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51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73人。
陕西省委党校教授王彦军表示,这些数字有力地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