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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世震惊的潘家峪惨案已经过去50多年了,为了缅怀先烈,教育后代,自1952年起,地方政府和潘家峪村民先后重修了遇难同胞的四座坟墓,树立了四块墓碑,一块纪念碑,一座纪念塔,修建了一座祠堂和一座纪念馆。1995年,潘家峪惨案遗址被中共河北省委、省政府列为“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市、县总投资370万元建设惨案纪念馆,并对西大坑、南岩子等六处惨案纪念馆遗址采用有效保护措施。新建的潘家峪惨案纪念馆于1997年8月12日动工,1998年11月30日完工。在建设过程中,丰润县爱国主义教育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精心研究,本着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的原则,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把好质量关,多次跑唐山设计研究院,找专家定图纸,组织设计人员、监督人员来现场指导,使纪念馆的设计建筑达到最高水平。
潘家峪惨案纪念馆座北朝南坐落在村中部,东隔小河与“潘家大院”相望,南、西、北均与大道相连,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1246平方米,整个建筑为灰白色的二层楼房,朴实大方,庄严肃穆,主题突出。
纪念馆结合地形的特点,采用不对称布局,将主入口设在道路一侧,墙上书有原冀东军分区司令员李运昌将军题写的“潘家峪惨案纪念馆”馆名。
参观须知: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县火石营镇潘家峪村
邮政编码:064008
联系电话:(0315)—559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