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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
(一九二一年)
一、工人组织
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工会——译者①)。凡有一个以上产业部门的地方,均应组织工会;在没有大工业而只有一两个工厂的地方,可成立比较适于当地条件的工厂工会。
党应在工会里灌输阶级斗争的精神。党应警惕,使工会避免成为其他党派之傀儡。为此,党应特别机警地注意,勿使工会执行其他的政治路线。对于手工业工会,应迅速派出党员,尽快进行改组工作。
拥有会员二百人以上方能成立工会,而且至少要派我党党员二人到该工会去工作。
二、宣传
一切书籍、日报、标语和传单的出版工作,均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每个地方组织均有权出版地方通报、日报、周刊、传单和通告。不论中央或地方出版的一切出版物,其出版工作均应受党员的领导。
任何出版物,无论是中央的或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
三、工人学校
因工人学校是组织产业工会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所以在一切产业部门均应成立这种学校,例如,应成立“运输工人预备学校”和“纺织工人预备学校”等等。在这种学校里,除非常必要的情况外,不应教若干门不同的课程。
学校管理处和校务委员会应完全由工人组成。党聘请的教员可以出席校务委员会的会议。
工人学校应逐渐变成工人政党的中心机构,否则,这种学校就无需存在,可予以解散或改组。
学校的基本方针是提高工人的觉悟,使他们认识到成立工会的必要。
四、工会组织的研究机构
这种机构应由各个产业部门的领导人、有觉悟的工人和党员组成,应研究产业工会组织的工作方法等问题。
成立这种机构的主要目的应为教育工人使其在实践中能够实现共产党的思想。应特别注意组织工人工会,援助其他部门的工人运动,研究工人工会以及其他无产阶级组织的情况。
为了更适当地进行工作,这种机构的研究工作应分为以下几类:工人运动史,组织工厂工人的方法,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各国工人运动的现状。研究的成果应定期发表。应特别注意中国工人运动问题。
五、对现有政党的态度
对现有其他政党,应采取独立的进取的政策。在政治斗争中,在反对军阀主义和官僚制度的斗争中,在争取言论、出版、集会自由的斗争中,我们应始终站在完全独立的立场上,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
六、党与第三国际的联系
党中央委员会应每月向第三国际报告工作。
在必要时,应派一特命全权代表前往设在伊尔库茨克的第三国际远东书记处。此外,并应派代表赴远东各国,以便商讨发展和配合今后阶级斗争的进程。
中国网资料200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