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图为大会现场。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510人,代表全国3500多万名党员。华国锋作政治报告,叶剑英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邓小平致闭幕词。大会宣告历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重申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的任务,但没有能纠正“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大会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党的章程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201名委员和132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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