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党的领导
在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到第八次代表大会期间,随着革命的胜利和国家状况的变化,党本身的状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党已经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党,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党的组织壮大了。现在党已经有一千○七十三万党员,其中工人党员占百分之十四,农民党员占百分之六十九,知识分子党员占百分之十二。党的组织已经分布到全国,并且分布到各个民族。绝大多数的党员都受了伟大的革命斗争的锻炼。就是占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一九四九年以后入党的新党员,基本上也都是过去几年的群众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劳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积极分子。整个说来,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更加密切了,党的工作经验是更加丰富和全面了,党的团结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巩固了。
我们已经说过,在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事业中不可能没有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是经过无产阶级的政党——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力量,在于它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武器,有正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有丰富的斗争经验和工作经验,善于把全国人民的智慧集中起来,并且把这种智慧表现为统一的意志和有纪律的行动。不但在过去,而且在今后,为了保证我们的国家能够有效地处理国内和国际的复杂事务,都必须有这样的一个党的领导。这是全国各阶层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根据实际生活所共同承认的。
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工作中,也有极少数同志曾经企图削弱党的领导作用。他们把党对于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政策方针的领导问题同单纯技术方面的问题混淆起来,他们认为党对于这些工作的技术业务还是外行,因而就不应当领导这些工作,而他们则可以独断专行。我们批判了这种错误的观点。党应当而且可以在思想上、政治上、方针政策上对于一切工作起领导作用。当然,这不是说,党应当把一切都包办起来,对一切都进行干涉;也不是说,对于自己所不懂的事情,可以安于做外行。党要求我们的干部和党员进行艰苦的学习来学会自己工作中所不懂的事情。我们学习得愈多,就会领导得愈好。
象我们在前面所说,党从第七次代表大会以来的路线是正确的,这是事实所已经证明了的。但是应当承认,我们党在担负目前的日益繁重的任务方面,并不是没有困难了,并不是不会犯错误了。我们在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国家政治生活方面,都犯过暂时的、局部的错误。在国际事务的处理上,也不是毫无缺点和错误的。因此,党的领导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研究和分析过去所犯的错误,取得教训,从而求得在今五的工作中少犯错误,尽量不重复已经犯过的错误,并且尽量不使小错误变为大错误。
要使我们党今后继续保持正确的、健全的领导,根本的问题是在于努力减少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认识上的错误。在我们党内有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正确路线和错误路线的斗争,这种斗争是阶级斗争和各种社会现象的反映。我国原来是小资产阶级占多数的国家,这个阶级的情绪经常影响我们,不断地给我们压力,资产阶级也经常从各方面来影响我们。党必须经常进行党内教育,不让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损害我们党在政治上的纯洁。但是我们的错误不但有社会的根源,而且有认识上的根源。一个人如果不懂得正确的意见只能是对于实际事物的客观的全面的反映,而坚持要按自己的主观的片面的想法去办事,那末,即使他有一切善良的动机,也还是会犯或大或小的错误。因此,为了避免犯错误,必须正确地认识客观实际,正确地辨明是非。
鉴于目前我们的党员十分之九都是第七次代表大会以后入党的,在这里简单地回顾一下在党的历史上正确的路线怎样有效地克服错误路线的基本经验,我们认为并不是没有现实意义的。
我们党在三十五年的历史中,曾经犯过四次严重的路线错误,这就是一九二七年上半年的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和以后七年间先后发生的三次“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错误。而从一九三五年一月党中央的遵义会议以来的二十一年中,我们党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央的领导下,却没有犯过路线错误。这个历史的变化究竟应当怎样解释呢?很明显,这不能仅仅用党的历史长短、经验多少去解释,因为党在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四年间所犯的错误反而比以前两次的“左”倾错误更为严重;也不能仅仅用某个时期党的领导者个人情况如何去解释,因为大多数犯过错误的领导者在后来也为党作了很好的工作。从我们党的历史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党的经验多少和党的领导人选对于党是否犯错误有重要的关系,但是关系更重要的,是各个时期广大党员首先是党的高级干部是否善于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总结斗争中的经验,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这是考验党的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觉悟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党的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觉悟水平愈高,他们识别正确的意见和错误的意见、识别好的领导者和坏的领导者的能力也就愈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也就愈高。
党在一九三四年以前,虽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当时党的领导机关并没有给以认真的研究;虽然否定过几次错误路线,但是实际上只是处分了犯错误的领导者,并没有正确地分析那些错误和那些错误在思想认识上的根源,因而就不可能帮助党的干部提高觉悟水平。特别是在一九三一年到一九三四年期间统治全党的以王明、博古等同志为首的“左”倾机会主义者,不但没有接受过去几次错误路线的教训,而且由于他们的教条主义的思想方法和横蛮武断的作风,把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的错误发展到了党的历史上空前未有的地步。他们完全不顾当时国内社会各阶级的实际状况,不顾敌我力量对比的客观形势,在政治上和军事上都采取了极端冒险的政策,在党内生活上也完全破坏了党内的民主制度,发展了过火的党内斗争。他们的错误领导,使革命斗争遭到严重的失败,使当时的革命根据地和工农红军损失了百分之九十,国民党统治区的党组织和党领导下的革命组织几乎损失了百分之百。
但是在一九三五年以后就不同了。党在一九三五年的转变,基本上就是党的高级干部的多数从失败中得到了经验、提高了觉悟的结果。在这以后,党中央并没有给犯错误的同志以严重的惩办,仍然分配他们以适当的领导职务,耐心地等待和帮助他们从思想上真正地认识自己的错误。同时党中央又系统地帮助全党干部逐步地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理,了解我们的主观认识必须符合于客观实际的原理。由于党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有了重大的改进,党的事业就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为了帮助全党干部,包括犯过错误的同志在内,认真地研究党的历史经验,学会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求减少在工作中的错误,党中央曾经在遵义会议的七年以后,在全党发动了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的著名的“整风运动”,组织全党干部在这个运动中,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详细地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检查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领导,展开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样,就真正地提高了大批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觉悟水平和对于党内是非的辨别能力。大批干部认识了同实际脱节的教条主义的错误,也认识了同理论脱节的经验主义的错误,养成了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作风。他们在党内外所进行的工作,就变得比较符合客观实际了,工作中的重大错误就减少了。
以上所说的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充分地说明了克服思想认识上的主观主义,是保证党的工作顺利发展、避免重大错误的根本关键。
主观主义的错误在目前我们许多干部的思想上和工作中仍然严重地存在着,使我们的工作受到许多不应有的损失。我们现在面对着新的条件和新的任务,我们必须解决许多比过去更为复杂的和不熟悉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努力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觉悟水平,不努力学习新的知识,钻研新的业务,而满足于对胜利的一片赞扬,主观主义的错误就必然会发展起来。同时,涌入我们党的大批新党员,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锻炼,也很容易成为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的市场。
为了有效地反对主观主义,必须进行有系统的努力来提高我们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水平。首先,我们必须认真地加强干部的首先是高级干部的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使他们善于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和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提高自己在复杂情况中判断方向、辨明是非的能力,并且学会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去研究和整理自己的工作经验,在经验中找出具体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第二,必须加强在广大的新党员中理论和实际统一的教育,使他们逐步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获得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原理、党的历史和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现状的基本知识,认识主观主义——包括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危害,而在知识分子新党员中,则要特别着重认识教条主义的危害。第三,必须加强党的理论工作。我们应当迅速地集中必要的党内外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工作力量,从事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问题和基本经验的研究,从事当前国际问题的研究,从事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以及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有密切关系的科学部门的研究,使这一系列研究适合于当前党的实际工作的迫切需要,适合于向广大党员和广大青年进行理论和实际统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的迫切需要。
为了有效地反对主观主义,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都应当大大加强对于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在过去几年的党的工作中所曾犯过的右倾保守、急躁冒进和强迫命令的错误,都是由于没有认真地、正确地研究实际情况和集中群众经验的结果。不少党的工作人员,也同前面说过的某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一样,开始表现出骄傲自满的情绪,宁愿坐在机关里,用空谈代替调查,由感想定出政策,而不愿意深入下层,倾听下情,检查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且从实践中检验党的决议是否正确,刻苦地研究新鲜事物并且正确地支持新鲜事物的发展。党必须教育他们深刻地认识他们的这种主观主义在工作中造成的损害,必须帮助他们学会用老老实实的态度在群众中进行调查研究,帮助他们学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并且使他们懂得,这是他们能够继续担负党的领导工作的必要条件。
为了力求党的领导工作符合于客观实际,便利于集中群众的经验和意见,减少犯错误的机会,必须在党的各级组织中无例外地贯彻执行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扩大党内民主。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都要在适当的集体中经过充分的讨论,容许不同观点的无拘束的争论,以便比较全面地反映党内外群众的各种意见,也就是比较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个侧面。每个领导者都必须善于耐心地听取和从容地考虑反对的意见,坚决地接受合理的反对意见或者反对意见中的合理部分;对于由正确动机、按正常程度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的任何同志,必须继续和睦无间地共事,绝不要采取排斥的态度。只有这样,才会有真正的而不是形式的集体领导,才会有真正的而不是形式的党内团结,党的组织和事业也才会更加兴旺。
关于贯彻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扩大党内民主的问题,在党中央委员会所提出的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中受到了充分的注意。对于这个草案,邓小平同志将作详细的说明,因此我不需要在这里多说了。党章草案关于党员的权利和党的下级组织的权利作了一些新的规定。草案规定,党员有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创造性的权利,并且在对于党的决议不同意的时候,除了无条件地执行以外,有保留和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的权利。草案规定,凡属地方性质的问题和需要由地方决定的问题,应当由地方组织处理,以利于因地制宜;又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议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应当向上级组织请求改变这个决议。党章草案还规定,县一级以上各级的党代表大会改为常任制,每年召开一次。所有这些,必将促进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积极性的高涨。
当然,我们党的民主生活的扩大决不是减弱了而恰恰是加强了党的集中制,我们党的党员的创造性的发扬决不是减弱了而恰恰是加强了党的纪律性。同样,我们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决不是否认了个人负责的必要和领导者的重要作用;相反,它是使领导者能够充分正确地和最有效地发挥个人作用的保证。大家知道,我们党的领袖毛泽东同志所以在我们的革命事业中起了伟大的舵手作用,所以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享有崇高的威信,不但是因为他善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而且是因为他坚决地信任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倡导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坚持党的民主原则和集体领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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