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波:铁矿石定价权联盟的构建

2011年11月15日13:4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吕波 铁矿石 定价权 联盟 铁矿石定价权联盟 铁矿石定价权 大宗商品 博弈 定价权

三、大宗商品联盟缺失是导致定价权缺失的重要原因

本文仍然以铁矿石谈判为例来说明。

(一)大宗商品价格的博弈阶段

本文将全球铁矿石谈判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预谈判阶段,每年10-11月会在亚、欧分别召开一系列专业性会议,举行钢铁企业和矿山的专业性对话,在交流企业状况和市场状况;在此基础上,进行预谈判谈判,供需双方从每年11月下旬开始,按照多个定价要素来讨论是涨还是跌。

第二阶段是定价阶段,具体谈判阶段分几轮进行。在当年4月1日之前达成价格协议,作为当年4月至次年3月的年度铁矿石交易价格。无论是欧洲市场还是亚洲市场首先达成价格协议,通常都以此作为世界铁矿石市场的年度基准价,被其它供方和需方接受。

(二)有关参与人的假设和行动规则

为了便于分析,我们假设博弈的参与人只有两个,分别是日本企业和中国企业。阶段博弈的支付矩阵如表1-3所示。

两家企业先进行第一阶段博弈;再进行第二阶段博弈;两家企业根据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来选择博弈的结果。利用以下矩阵来分析,通过矩阵,我们可以了解到所有可能的策略以及策略组合产生的结果。

如表1所示,我们为不同结果设置如下:鉴于中国企业的需求规模较大,在假设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中国企业用博弈结果30个单位表示;日本企业的博弈结果用10个单位表示;在矩阵表中,博弈结果由数对表示,第一个数字代表日本企业的博弈结果,第二个数字代表中国企业的博弈结果;中国企业处于无联盟状态;日本企业处于有联盟状态。

(三)预热阶段的博弈分析

表1 无联盟大企业与有联盟小企业预谈判阶段的博弈

 

中国企业(无联盟)

不同意

同意

日本企业

(有联盟)

不同意

1030

1015

同意

50

515

对于日本企业来说,第一列中,中国企业在选择不同意涨价的条件下,日本企业的不同意涨价要比涨价要好,日本企业将选择不同意涨价条件下的10个单位;在第二列中,日本企业的不同意涨价要比同意涨价要好,仍然装饰选择不同意涨价条件下的10个单位。所以,从表面上看,在第一阶段,日本企业的最佳策略就是不同意涨价。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在第一行中日本企业不同意涨价的条件下,中国企业的最好选择是不同意涨价,即30个单位;在日本企业同意涨价的条件下,中国企业面临着以下选择:由于日本企业联盟的原因,如果在日本企业同意涨价的条件下,中国企业选择不同意涨价,则面临着对手联盟的共同制裁,可能导致结果为0。显然在日本同意涨价的条件下,中国企业的较好选择是同意,此时中国企业的结果为15个单位,相比于第一种选择的结果30个单位,结果减半。

(四)定价阶段的博弈分析

表2 无联盟大企业与有联盟小企业在定价阶段的博弈

 

中国企业(无联盟)

不同意

同意

日本企业

(有联盟)

不同意

1030

1015

同意

50

1115

在定价阶段,日本企业与中国企业所面临的选择发生了戏剧性变化。在日本企业已经选择同意涨价的前提下,中国企业的较好选择是同意涨价,即结果为15,这一结果相比于原先的结果,即30,减少了15个单位。这15个单位由日本企业的联盟受益。由于存在联盟,假设日本企业的联盟把受益的40%内部转移给日本企业,即把15×40%=6个单位转移给日本企业,则日本企业的受益值则变成了:5+6=11个单位。也就是说,由于联盟的支持,日本企业此时的受益值超过了理论上的受益值。日本企业的联盟方均实现了多赢,而唯一受损失的只有中国企业。这一博弈结果揭示了日本企业为什么总是率先同意涨价的内在逻辑。

(五)中国企业在未来建立联盟后的博弈分析

表3 有联盟大企业对抗有联盟小企业的博弈

 

中国企业(有联盟)

不同意

同意

日本企业

(有联盟)

不同意

1030

1015

同意

5不为0

6.519.5

如表3所示,假使未来的中国企业也存在联盟,则上述博弈又将发生根本改变。中国企业由于联盟的存在,在日本企业同意涨价的条件下,中国企业选择不同意涨价的最坏结果已经不为0,即中国企业的风险大大化解,被动性大大减弱。鉴于中国企业也存在联盟,在第四个数对中,日本企业的结果变为:5+15×[10/(10+30)]×40%=6.5;中国企业的结果变为:15+15×[30/(10+30)]×40%=19.5。可知,日本企业的收益由原来的11个单位降低为6.5,日本企业同意涨价的动力已经不复存在。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此时最积极争取不同意涨价的将变为日本企业。

根据上述博弈模型的分析,可知,中国企业之所以年年陷于被动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形成有效联盟。如果中国企业也存在有效联盟,形势将发生根本性转变。当然在现实中的情况要比假设的复杂得多,竞争对手也远不止一个,而且各个寡头之间并不完全了解对方的生产成本、偏好等信息,所以存在着更大的不确定性,但其原理与本文构建的原理是相同的。可见,大宗商品联盟的缺失是导致定价权缺失的重要原因,而中国积极建立联盟是打破目前状况的一条根本性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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