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19日电(记者孟唤)记者从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日前,这个省铁岭市两户经营者销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塑料袋,被工商部门查获并开出合计逾万元的罚单。据悉,这也是辽宁省首次开出“限塑”罚单。
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务院“限塑令”明确规定,不再允许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然而,6月17日上午,铁岭市工商部门在对银州贸易城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有两家商店依然经销没有环保标志的塑料袋。为此,工商执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不仅没收了大约300公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塑料袋,还对两户商家开出“限塑”罚单。
为了保证“限塑”令行禁止,工商执法部门将对销售违禁塑料袋的行为进行处罚。据介绍,如果处罚后在限期内不缴纳罚款,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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