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关系 印为不结盟运动创始国之一,历届政府均强调不结盟是其外交政策的基础。印努力与所有国家发展关系,力争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冷战结束后,印政府调整了过去长期奉行的倾向苏联的大国政策,推行全方位务实外交,营造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持久和平稳定的地区环境。
印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及联合国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公正合理、考虑到所有国家利益并能为所有人接受的国际政治新秩序,要求进一步加强南南合作和南北对话,呼吁各国共同创造一个有利于第三世界发展的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积极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1992年联大期间正式向大会提出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要求,建议扩大安理会,实现决策民主化,提高工作效率。2005年,印度与日本、巴西和德国组成“四国集团”,提出安理会改革框架决议草案,要求扩大安理会,同时增加常任理事国与非常任理事国,并坚决要求拥有安理会否决权。
在人权问题上,主张推进人权应考虑各国的具体情况,认为最根本的人权是生存的权利;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问题优于民主和人权,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反对利用人权干涉他国内政,从而损害别国的主权和统一。
重视全球环境保护问题,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应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要求相联系,环保的主要责任应由发达国家承担,建议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联合从事研究和开发来解决环境问题。
近年来,印政府继续推行全方位大国外交战略,高度重视印中关系,优先发展与美关系,巩固印俄传统关系,推进与欧、日等主要发达国家的关系。与巴基斯坦关系因孟买恐怖袭击事件而趋于紧张。继续推行东向政策,推进与东盟及亚太地区国家的关系。重视能源安全,逐步拓展同海湾、中亚等能源供应国的交往与合作。强调外交为经贸服务,注重发展经贸科技合作,吸收外国资金和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