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出加入有法律约束的全球减排协议五大前提

2011年12月06日10:2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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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南非德班12月5日讯当地时间12月5日,在德班气候大会中国代表团首场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可以接受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减排协议,但有五大前提。

解振华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已经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各方应当遵循并兑现承诺。在达成一个新的全球减排协议前,必须要解决五大问题。

第一,必须要有《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

第二,发达国家兑现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和2020年之前每年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尽快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对减缓和提供资金、技术转让的情况,要建立监督执行机制;

第三,落实适应、技术转让、森林、透明度、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共识,建立相应的机制;

第四,加快对各国兑现承诺、落实行动情况的评估,确保2015年之前完成科学评估;

第五,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的原则、各自能力的原则,确保环境的整体性,各国承担与自己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中国报道记者董彦发自德班)

中国外文局德班气候会议报道组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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