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言遏制"高价采购豪华采购"等采购乱象

2012年03月13日13:2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代表委员 乱象 采购部门 建言 采购价格 政府采购法 幌子 三乱 黑手 工作服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刘元旭、赵仁伟、傅勇涛)“严禁领导干部插手政府采购活动”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11年在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共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542件。此前财政部也发文要求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也出现了“高价采购”“豪华采购”“指定采购”等采购乱象。部分代表委员建言尽快遏制采购“三乱”。

高价采购:斩断“雁过拔毛”的“黑手”

两会上,“高价采购”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

“如果说背后没有猫腻,谁信?”一位参与了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大代表说,一个知名度较低的“杂牌子”以非常微弱的优势中标,二十几万块钱的电梯只比知名品牌便宜几千块钱。

“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和公关。”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史贻云说,不花钱送礼搞关系,很难拿到政府采购的单子,而这些“额外花费”会通过抬高价挣回来。

代表委员认为,要刹住这股“歪风”,关键在于制度完善。全国人大代表、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说,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基本在财政部门之间进行,监督实际上还是一种体制内监督,公开公示信息往往太过简单,社会力量难以进行有效监督。

“要打破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单一行政监督。”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张凤宝认为,应充分引入社会监督、网络监督机制,采购部门和监督机关要及时、无偿地将政府预算、决算细目和采购各环节信息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开。当然,这应加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弥补法律盲区,建立采购价格常态化对比监管机制,加大对政府采购的过程监督和违法违规问题的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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