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之基

2012年03月13日09:3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人民政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政协工作 全国委员会 决议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事业发展 坚定性 全国政协 会议提案

中国网3月13日讯今日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闭幕会,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会议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之基、团结奋斗之本。人民政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始终做到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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