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建国建议颁发华侨华人特别身份证 方便创业居住

2012年03月11日11:3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麻建国 居住 创业就业 华人华侨 华侨华人回乡证 港、澳、台同胞回乡证 全国政协 购买住房 致公党 医疗服务

中国网3月11日讯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致公党江苏省副主委、江苏省政协副秘书长麻建国作了题目是《深化改革优化环境吸引华侨华人回国创业》的发言。

麻建国说,5000万华侨华人是中国的独特优势和重要资源。30多年来,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投资创业的企业约占我国外资企业的70%,投资额约占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60%。但随着华侨华人回国投资创业、工作、居住及探亲旅游越来越多,现有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已不能完全满足人才、资金、技术等深层次交流需要。

对此,麻建国建议颁发华侨华人特别身份证件,便利他们回国创业和居住。借鉴印度“海外印度人公民身份”的做法,颁发海外华人华侨特别身份证件,在创业就业、项目扶持、子女教育、医疗服务、购买住房、出入境程序办理等方面享受国内公民同等待遇;或借鉴《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的做法,实施华人华侨回乡免签。对于无犯罪记录的申请人,由本人及在国内的亲属提出申请,并经原户籍管理部门证明,可领取《华侨华人回乡证》。

同时积极探索,设立和颁发外籍华人居住证件,持该证件可多次进入中国大陆,居住期限不限。海外华人可在经济上、教育上享受大陆居民的一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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