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呼吁加快公民救助保护立法 确保好人有好报

2012年03月11日10: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救助行为 救助保护 立法保护 工商联 公民 全国政协委员

见到老人跌倒,扶还是不扶?遇到有人求助,伸出援手还是视若无睹?昨日,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宁波市工商联副主席李立新呼吁,要加快公民救助行为保护立法,确保好人有好报。

新京报:你是怎么关注到这个领域?

李立新:随便问下身边的人,你愿不愿意做助人为乐的事?还有多少人敢做助人为乐的事?

我们现在人的性格都比较浮躁,人的价值观都扭曲了。助人为乐、学习雷锋,社会应该加强朴素的价值观的教育,国家应加大宣传,大力提倡和弘扬。

新京报:国外有没有为保护给助人为乐的人立法的先例?

李立新:国外有些地方就有这样的规定:只要你是助人为乐的,你的出发点是好的,哪怕是救助别人,救助不到位,产生了一些不良的后果,最后也是免责的。

新京报:如果有人见死不救怎么办?

李立新:这事需要两方面讲,一方面要立法保护助人为乐的人,一方面也要对于见死不救的人,我们要在道德上予以谴责,在法律上要予以处罚,这样“小悦悦”事件才不会发生。

本报记者 范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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