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胜:修改刑诉法是我国民主法制进步的重大进步

2012年03月08日18:5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郎胜 民主法制 刑诉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修改 十一届 司法体制 会议新闻 1996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下午16时45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就“刑事诉讼法修改”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郎胜首先介绍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刑事诉讼法是我们国家一部非常重要的基本法律,是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广大公民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一部法律规范。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制定的,1996年做了比较大的修改,到现在又过了十多年。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制度、程序、职权配置等都是合理的,能够适应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刑事诉讼法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提出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议案。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是进一步加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我们国家民主法制进步的一个重大举措。因此,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很重要的议题,意义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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