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要让农村集体用地直接入市

2012年03月02日14:4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蔡继明 小产权 直接入市 全国政协委员 用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土地 农村居民 土地管理法(草案) 建设用地 大产权

导语:全国两会即将来临,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昨天下午公布了自己的两会提案,围绕土地问题建议修订《土地管理法(草案)》,允许集体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转让,并提出小产权房解决之策。

中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记者王浩 实习记者梁爽)据经济之声报道,全国两会即将来临,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昨天(3月1号)向记者公布了自己的提案。围绕土地问题他今年提出了六个提案,包括建议修订《土地管理法(草案)》,允许集体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转让,以此来解决小产权房等难题。

蔡继明的六个提案都围绕一个核心——土地。昨天他刚进会场,就有记者有些调侃的问他:土地问题你已经连续关注好几年了,为什么今年还是土地问题,而且一次提了六个提案?蔡继明没有尴尬,他说土地制度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既不能够操之过急,也不能够永久的等待。

蔡继明认为,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成为稀缺资源。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村民对集体土地既不能出卖,也不能转让,他们缺乏对农地转用的自主支配权和在征地过程中的议价权,从而排除了农民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红利的可能性。因此,蔡继明建议修订《土地管理法(草案)》,让农村集体用地可以进入市场流转。

蔡继明: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做到农村集体用地和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这就意味着非公益性的需求,可以通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和开发商等土地使用者通过公平的市场交易来获得。

蔡继明认为,这样农民可以利用手中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质押、出租,从而增加财产性收入。

蔡继明: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一定要打破原来的观念,为什么只能限于本村居民使用?应该允许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无非是要让农民在农业生产之外能够从事非农业生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蔡继明关注的另一个焦点是小产权房,他估计,目前全国小产权房存量在60-70亿平方米,占到商品房总量的20%左右。他认为,小产权房之所以存在有其合理性,要解决这个难题,首先要做到不歧视,不要人为区分所谓“大产权”和“小产权”。

蔡继明:小产权房是双赢、多赢的博弈。农村居民得到了好处,城镇中低收入的阶层居民也得到了好处,政府是不是有损失呢?肯定有的,因为这块土地没有经过征收。但是反过来,我们要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大量的小产权房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供给的不足,减轻了财政支出。

蔡继明认为,现在应该对小产权房做一个分类:在宅基地上的,现在就合法化;如果是在耕地上的,那要视情况,看能否复耕,然后再作出相应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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