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告官案市县负责人出庭率超60%

2011年03月15日08:2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民告官 出庭应诉 公丕祥 司法改革 司法公开 京报 审判机制 全省 阳光操作 裁判文书

目前,在全国各地的“民告官”案中,官员不出庭,律师代为出庭的现象仍然普遍。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江苏省的“民告官”案中,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经超过60%。 

江苏法院48项司法改革举措基本完成

新京报:在“两高”报告中,作为一名地方的司法执行者,你最关注的是什么?

公丕祥:我最关心的是司法改革的情况。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在江苏高院成立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随后,江苏法院进行了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改革、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司法公开建设等多项司法改革举措,在全国法院产生积极广泛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以来,江苏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连续三年位居全国法院系统第一。

新京报:在江苏省法院司法改革中,最核心的内容和考核方式是什么?

公丕祥:我们推行了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确定了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司法政务管理等5个方面20项考核指标,每年对全省各中院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法院的重要依据。在考核体系中,专门对依法服务大局设置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

新京报:完成情况怎么样?

公丕祥:去年底,江苏高院专门对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全省法院需要于2010年完成的48项司法改革任务,绝大多数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

江苏建立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

新京报:目前,最高院在全国法院推行司法公开,江苏省有哪些亮点?

公丕祥:去年10月,江苏高院和3家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随后,我们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定了一批司法公开示范单位,制定出台了全省法院及人民法庭司法公开的标准和考核细则,建立了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机制,将司法审判工作的相关信息充分向社会传达。尤其是,我们推进了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和生效裁判文书互联网发布制度。并且,我们专门就司法公开工作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新京报:庭审公开方面呢?

公丕祥:庭审上,我们推行法庭审理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增强庭审的透明度。另外,全省法院全部建立“摇号工作室”,实现选择鉴定、评估、拍卖机构的“阳光操作”。

近1/4县市区“民告官”案官员全部出庭

新京报:江苏省“民告官”案政府部门官员出庭应诉在全国很有名,目前的情况如何?

公丕祥:我们已经在全国首次构建起覆盖全省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机制。现在市、县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已经超过60%,其中近1/4的县、市、区达到100%。

新京报:能动司法是最高院报告提及的重点内容,江苏如何实践?

公丕祥:在能动司法方面,我们紧紧围绕能动司法制度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更加主动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全省法院建立健全能动司法宏观运行机制,包括建立公共政策转化机制,通过制定司法规范性文件,将公共政策转化为司法政策,实现法律对经济社会关系的调控;建立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机制,通过总结归纳个案审判情况、法官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等方式,掌握各类涉及企业纠纷的特点和成因,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建立类案审理指南制度,就审理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9类基层多发的案件,制定审理指南或指导性意见;完善司法便民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全省人民法庭设立固定审判点849个。记者邢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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