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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人民日报记者 李舸 摄)
中国网3月14日讯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今天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倪岳峰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吴邦国说,会议认真总结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大家一致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大家强调,要坚持以往的成功经验和有益的做法,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更加注重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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