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报告获得通过 会议要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1年03月14日09:3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决议草案 科学发展观 规范司法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 会议表决 最高人民法院 会议要求 会议决定 三个代表 重点工作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人民日报记者 李舸 摄)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人民日报记者 李舸 摄)

中国网3月14日讯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今天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倪岳峰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吴邦国宣布进行第六项议程,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以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宣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胜俊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高司法水平,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基层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宣读完毕。

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赞成2242票,反对475票,弃权155票。宣读完毕。

吴邦国宣布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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