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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人民日报记者 李舸 摄)
中国网3月14日讯 2011年3月14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倪岳峰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吴邦国宣布,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以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工作人员宣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11年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11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宣读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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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宣布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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