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元代表:刑法应增加假冒他人姓名入学罪

2011年03月14日08:5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周建元 刑法 2009年 民事赔偿 姓名 师大 教育系统 市林业局 定罪 刑事责任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襄阳市林业局局长周建元递交了一份议案,他建议刑法新增“假冒他人姓名入学罪、假冒他人姓名牟利罪”。

周建元称,2009年国内影响较大的“罗彩霞案”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姓名被贵州师大录取一案,在全国教育系统引起风波。“"罗彩霞案"曝光后,相继出现了各地版"罗彩霞案"”。

周建元称,罗彩霞一案,罗彩霞获民事赔偿4.5万元,但案件的冒名顶替者王佳俊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他认为,王佳俊等人之所以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我国刑法中还没有对此行为定罪的规定。为杜绝罗彩霞案的再次发生,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修改补充,增设“假冒他人姓名入学罪,假冒他人姓名牟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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