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梅: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没有条文依据

2011年03月13日17:2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贾春梅 宽严相济 刑事司法 司法体制改革 检察机关 党组成员 犯罪分子 副检察长 党组书记 公诉制度

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贾春梅



中国发展门户网3月12日讯今晚8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中国人大网、中国网等11家网站,联合举行主题为“依法保障民生、公正廉洁执法”的网络访谈。

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贾春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徐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邓川,3位全国人大代表,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有网友问贾春梅代表,司法体制改革是广大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名代表,您对检察机关的公诉制度改革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贾春梅坦言,客观地讲,目前我国的公诉制度还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说宽严相济,宽严相济就是我们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的同时,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情况对犯罪分子实行区别对待的一个政策,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对严重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严厉从严打击,对轻微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予以从宽处理。目前来说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还没有条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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