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川介绍“阳光检务”、“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2011年03月13日17:2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邓川 检察环节 检察机关 阳光检务 开放日活动 党组书记 检察工作 检察开放日 人民监督员 办案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邓川



中国发展门户网3月12日讯今晚8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中国人大网、中国网等11家网站,联合举行主题为“依法保障民生、公正廉洁执法”的网络访谈。

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贾春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徐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邓川,3位全国人大代表,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有网友请邓川代表介绍一下四川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的实践情况。

邓川说,“阳光检务”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的一个重要举措。这几年来,我们四川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推进“阳光检务”的工作,一是建立长效的阳光便民利民机制,通过设立阳光检察大厅,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规范举报网站和12309举报电话运行机制,设立乡镇、街道检察联络点,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搭建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和沟通的平台,方便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进行了解。同时,也消除了检察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神秘感。

第二,建立长效的阳光办案机制。通过推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建立案件办理情况实时查询机制,推进公开听证和公开审查制度,落实检察环节,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工作机制,推行检察文书答疑说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办案的透明度,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执法的公信力。

第三,建立长效的用权监督机制。通过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我们四川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和检查建议,都要向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我们也建立和完善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机制。总之,就是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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