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实录

2011年03月10日17:1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将于3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将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网: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将于3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记者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将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2011-03-10 14:42:51

中国网:

直播即将开始,记者们纷纷就坐。

2011-03-10 14:44:46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主任 何绍仁: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现在开始,本场记者会主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2011-03-10 14:58:40

主持人何绍仁:

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三位嘉宾,他们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女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先生。

2011-03-10 14:58:57

主持人何绍仁:

首先请李飞主任讲几句。

2011-03-10 14:59:29

李飞:

大家下午好!今天上午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当中,对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他明确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1-03-10 14:59:41

李飞:

我带来两本书,使大家有一点感性认识。这一本是1984年改革开放以后,全国人大法工委编辑出版的第一本《法律汇编》,它收入了1979年到1984年的34部法律。另一本是今天刚刚发到全体代表手中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这里收入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239部法律、14件法律解释和74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这部法律汇编1800多页,有250多万字。我想从一个侧面也可以看到我国立法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今天下午我们三位很高兴在这里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问题接受大家采访。谢谢大家!

2011-03-10 15:02:16

主持人何绍仁:

谢谢李主任。现在开始提问。

2011-03-10 15:02:29

新华社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新华社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的记者。吴邦国委员长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请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最重要的判断依据是什么?从全球范围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最重要的标志是什么?谢谢!

2011-03-10 15:02:47

徐显明:

我愿意回答你提的问题。你提的问题很专业,我想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可能都很关心。从我的角度来看,判断一个国家法律体系是否形成可以采用两个标准:第一个标准叫做事实上的标准。从事实上看,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是否做到了有法可依,这个标准也可以换一个角度,看一个国家所形成的秩序,是不是通过法律调整而形成的法律秩序。如果这个国家的主要秩序可以称作是法律秩序,那么事实上这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可以认为是形成了。从事实上看,还有另一个角度,每一位公民的各项权利如果是通过现行法律能够获得确认和保护,我认为在事实上这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也就形成了。

2011-03-10 15:04:03

徐显明:

另一个标准是非常具有专业性,把现行的全部法律做一个分类。分类结束以后,看统一的整体及内部特征。第一个特征,看现行全部法律是否构成了这个国家所需要的法律部门。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不同的,调整的方式也是不同的,根据这两个不同,全部法律规范可以分成若干个法律部门。如果这个国家想构筑的主要法律部门已经构筑出来,这就是法律体系形成的一个标志。

2011-03-10 15:04:40

徐显明:

第二个特征,看每一个法律部门中最核心的、最重要的,也就是通常所讲的起支架作用的法律是否已经制定出来。如果制定出来,我们就说这个国家法律已经形成。

2011-03-10 15:07:39

徐显明:

第三个特征,看中国特色。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一个整体,除了法律之外,还有与法律相配套的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能够和法律相配套,我们也说这个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011-03-10 15:07:51

徐显明:

第四个特征,这么多的法律规范,刚才李飞主任把这两本书举起来,大家可以看1984年以前的本子是薄薄的,如果再往前追溯到1978年的话,也就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初,那时事实上中国只有两部法律,一部是宪法,另一部是婚姻法。发展到今天,法律已经达到239部,行政法规有690多部,还有地方性法规有8600多部,这个庞大的数字组合起来,内部的关系是怎样的,如果内部是协调的,没有冲突、没有矛盾,能够达到和谐一致,我们说这个体系就形成了。

2011-03-10 15:08:48

徐显明:

所以从专业的角度看,法律部门、法律部门当中最重要的法律以及和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相对齐备,内部协调一致,这四个方面统一起来,我们就把它叫做文本上的标准。从文本上来判断,现在我认为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所以判断是否形成,我想这两个标准可以供大家参考。谢谢!

2011-03-10 15: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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