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修改职业病防治法 制定精神卫生法出入境法

2011年03月10日17:1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卫生法 职业病防治法 法律体系 职业病

中国网3月10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今天下午举行记者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信春鹰说,完善法律体系是一个永无止境的任务,因为社会生活没有止境,所以法律体系的完善也没有止境,社会的发展永远会给法律体系提出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

从现在来看,2010年法律体系形成后,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对这个体系进行完善:一是更加注重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完善。我刚刚了解到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们提出的议案有81%涉及到对法律的修改。为什么要对法律进行修改?主要原因是有些法律的规定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是合理的、有效的,但随着社会发展它可能会出现问题,可能不那么有效、不那么合理,我们就要对这个法律进行修改。

2011年我们要修改的法律,比如预算法,大家都很关注。预算法是很重要的一部法律,对预算法的修改,相关单位正在进行中。另外还有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主要是解决职业病鉴定的机制和体制问题,使职业病的鉴定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从而保障劳动者的权利。此外,还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都要根据新的情况进行修改。

二是更加关注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法律的实施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法律规定有时候比较原则,很多法律法规的落实要靠配套法规的制定。2010年我们做了立法后评估的试点工作,对科技进步法进行了评估,通过评估我们发现法律规定要落到实处,要转化为社会相关主体的权利和责任非常细微、非常复杂,哪一个环节的规则没有到位,都会影响法律的实施。所以配套法规的制定也是我们要完善法律体系的一项任务。

三是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制定法律,制定法律也是永远没有尽头的工作,因为总会有新的问题被提出,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调整。2011年我们要制定的法律,大体上有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是规范行政机关的强制行为,保障公民权利的立法。我们还要制定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是一个非常现代的概念,农业社会不需要这样一部法律,它是和现代生活相关的。这部法律的宗旨就是关注精神健康,强调政府服务和政府责任,使每个人不仅物质上富裕,而且精神健康,幸福指数提高。另外,今年还要制定出入境管理法,这也是和我们国家对外交往不断扩大,出境和入镜人员都大幅增加有现实联系的。所以根据社会需求制定新的法律也是我们完善法律体系的一个方面。

总之,完善体系需要我们做很多的工作。在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完善的工作应该说更有挑战性,立法是调整社会关系,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剩下的需要用法律调整的都是难度很大的问题,所以完善法律体系的任务应该说是非常艰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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