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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通过国务院总理人选。图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陈叔通在投票。(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