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人大代表行贿被曝光仍当选 安徽省人大回应

2011年03月09日08: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行贿 当选人大代表 安徽省 中国经济时报 代表法 贿选事件 全国人大代表 判决书 判刑 2009年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首度就两名全国人大代表“贿选事件”作出回应,表示经调查,行贿与当选无关联。

《中国经济时报》日前报道,2009年,安徽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何帮喜和徐顶峰曾涉嫌因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而分别向周光全行贿的事实,写入周案判决书。

今年两会,何帮喜、徐顶峰的名字仍出现在安徽团代表名单内。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海深昨日表示,省人大常委会责成推荐单位做调查。当地党委和人大调查结果为两人当选人大代表与行贿没有关系,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推荐单位未提出罢免要求,省人大常委尊重推荐单位的意见,并将结果报给了全国人大。

据悉,《代表法》中对代表的义务规定,代表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既然行贿事实已经司法认定,即便行贿与当选代表无关,行贿行为亦违反了法律对代表的要求。

对于何帮喜、徐顶峰,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是否会有进一步措施?对此,任海深说,“是一个错误”,已对此提出严肃批评,相关人员也向当地推荐单位作了深刻检查。

至于是否有进一步措施,任海深说“没有这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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